1. 學生就讀學系與其志趣不合,大學部學生得於入學後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轉系,研究所學生得於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申請轉所。2.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系︰(1) 在休學期間者。但於次學期核定轉系時已屆復學期間者,不在此限。(2) 各多元入學之招生法令中或招生簡章規定不得轉系者。惟情況特殊提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3) 日間部與進修部不得跨部轉系。3. 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轉系,應在本校經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招收陸生之系組範圍內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