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應於每一學期開學後一週內(依本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至雲科大網站/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雙主修申請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書,持在校歷年成績表與申請書,經主系所指導教授(或導師)、系所主任及加修系所主任同意,再由註冊組彙送教務長核准,並於該學期加退選課程期限內,選定雙主修課程。修讀雙主修之學生,除應修滿主系所規定之必修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外,並須修畢加修系所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含指定專業必修、學院必修、校共同必修(學院)〕。碩士班學生並須符合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之規定,且完成加修系所之學位論文,始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註:加修系所科目(依申請雙主修通過時的學期的課程流程圖)與主系所科目(依入學學年度的課程流程圖)的校共同必修、學院必修、系所專業必修科目名稱不相同時,皆須修習(畢)。科目名稱相同(不含實務專題,二系都有實務專題時,二系皆須修畢)時,請修習學分數高的科目,學分數低的科目請申請免修。
2. 雙主修系所若有科目名稱及性質相同之專業必修科目,學生得申請免修其中一系之科目(申請免修應於取得該科目成績後次學期辦理),惟扣除免修科目學分後,其在加修系所仍應修足最低學分數,始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本項最低學分數,學士班為四十學分,碩士班由各系所自訂,惟仍應不低於現行規定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不含論文學分)。最低學分數不足時,應由加修系所指定選修科目學分補足之。
註1:加修系所的學分數與主系所應畢業的學分數,皆應分開計算,不能重複列計,亦即課程若列計為主系所的畢業學分數,就不能再列計為加修系所的學分數,反之亦然。
註2:得申請免修的條件為「科目名稱」及「性質」相同,不相同不能申請免修,如「微積分」與「微積分一」為不相同科目名稱,「表現技法」與「設計表現技法」為不相同科目名稱,皆不能申請免修。
3. 修讀雙主修學生,選課時,須依系所及本校選課相關規定、注意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