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於加退選後因特殊因素,得於期中考前1週申請退選1科,但不得少於應修習學分下限,且不予退費,並於歷年成績單註記「退選」字樣,欲申請者請於辦理期間內親送紙本「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至課教組辦理(最遲請於申請日最後一日下午17點送達,申請日期詳見本校行事曆)。 ※表格下載: 雲科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選課專區」/「 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