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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 28 七月 2021 14:58

Q14 : 我如果已經得到該科目學分,但想修課程名稱相同的課可以嗎 ?(例如:體育課)

1. 僅0學分必修「體育」及「服務學習」課程可以。其餘科目不可以(依學則第15條)。
(1) 四技0學分課程可以重複修讀:四技的大一、大二「體育」及「服務學習」。大二必修「體育興趣選項」為0學分課程,允許不同學期修讀相同專項,請逕自上網加選。
(2) 「碩士論文」、「博士論文」,共計6學分,及格之成績須待申請學位考試當學期「學位考試」成績登錄後方取得成績。
2. 依本校教務章則「學則」第15條:「凡因特殊原因,經核准重讀已修習成績及格而名稱相同之科目者,其原修習名稱相同之該一科目,應予註銷。」,有關請洽「註銷」註冊組辦理。註:註冊組完成該科目註銷後,選課系統即允許學生於選課期間自行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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