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於研究所二年級上、下學期各繳交 3 學分學分費(依第 45 次 教務會議)。
2.先修,請先洽詢指導教授及系所同意後,填「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 表」,並可同一學期一次繳交 6 學分「論文」學分費:
(1)碩二生,除系統已匯入之 1 門,另申請加修第二門,「學分為 3-0-6」。
(2)碩一生提前修 1 至 2 門。
提前先修者,如未能提前畢業,系統仍將於應匯入學期匯入論文,請自行辦理退選,建議 博士生請勿於一年級提前先修。
碩士生修業至少須達第二學期;博士生修業至少須達第四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應 在碩士班修業滿一年,在博士班修業須達第四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