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共同必修」配套措施 詳洽「通識教育中心」連絡電話 05-5342601 分機 3101 。
1. 關於「憲政法治」、「生命教育」、「文明變遷」課程 配套為加修 1 門「通識」課程 。
(1) 109 學年度以前入學,因本校「哲學思考」課程已不再開課,請修習任何一門 2 學 分的「通識」課程抵免「哲學思考」。
(2) 107 學年起入學新生的通識課程學分數增至 14 學分,舊生未修校共同必修「生命 教育」、「文明變遷」、「憲政法治」課程,得以任何一門 2 學分「通識」課程補 修之。
(3) 106 學籍以前入學,因本校「憲政法治」課程已不再開課,請修習任何一門 2 學分 的「通識」課程抵免「憲政法治」。
(4) 105 學籍以前入學或尚未修畢「歷史思維」課程的同學,得以修讀「文明變遷」或 任何一門 2 學分的「通識」課程抵免之。
2. 105 學籍以前入學,重修「散文選讀」與「文學欣賞」者,配套為修 1 門「文學與創新」 興趣選項課程抵免之。(網路不允許選課,請填「必修課目退選或跨班修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