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本校教務章則「學則」、 「學位考試辦法」、「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作業要點」,完成相關規定(碩士班修業第2學期起可申請、博士班修業第4學期起可申請)。
(1)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每學期開放申請期限:第1學期自行事曆上課開始日起,至12月15日截止;第2學期自行事曆上課開始日起,至5月15日截止,開放網路申請並完成申請資料送繳(各系所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系統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碩博士論文。
(2) 擬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研究生請依「學位考試申請作業及離校手續流程圖」(置於「教務資訊系統∕碩博士論文」項下)說明,於申請期限內上網確認論文中英文題目、登錄學位考試委員名單,並列印申請書。
2. 請檢附以下資料,送交所屬系所:學位考試申請書(系統產生)、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審核表(教務處課教組表格下載區下載)、歷年成績單、論文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