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 (案 )教師超鐘點費核算方式,以學年授課時數合拼計算,每學年於第二學期加退選截止後一次核算;兼任教師鐘點費,按學期計每學期核給 18 週。另加退選後開課不成之專任 (案 )教師超鐘點費及兼任教師鐘點費,均核發至實際上課結束之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