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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類
註冊、入學驗證 、保留入學資格、學籍管理、 學生證製發與補發 、休退學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碩士先修生、學業成績、 學分抵免、學行優良獎勵 、校外表現傑出獎勵、入學成績優異獎勵、學位授予、畢業離校、各種招生報名及請領各式中英文證明文件等。
本校無雙重學籍之限制,惟若同時在他校擁有學籍,仍須視該校之規定。
學生 申請更改姓名或出戶籍地址,應檢具戶政機關發給之證件, 填妥基本資料異動申請表,送註冊組辦理。
可以,每人以辦理一次為限,抵免學分申請表須經本校系所主管及擬抵免科目之授課教師簽名同意,並於每學期開學後一週內繳交至註冊組辦理(若無法在當學期完成所有科目教師核章者,可於次學期開學後一週內再交)。抵免採線上系統申請,學生上雲科大網站/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中提出申請。新生(不含轉學生)若所抵的學分符合提高編級規定,學生可提出申請提高至適當的年級。
本校已全面換發具悠遊卡功能學生證,免貼蓋註冊章。學生若需「已註冊」之證明文件,可申請「在學證明」,或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另可下載行動雲科APP,上面亦顯示「在學證明」的功能介面。學生證本身能否直接視為在學證明,依認證單位認定之。(如高鐵學生票優惠,依高鐵公告認定為主)
是的,研究生註冊時先繳學雜費基數,加退選結束後再依所選課程收取學分費。
9個學分含以下僅須繳交學分費,10 個學分含以上就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1. 申請時間:首次申請者,請於入學第一學期註冊日起至二星期內,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經審查會議通過者核發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公告於本校教務資訊系統最新消息)
2. 申請資格: 請參閱本校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要點及王秋雄榮譽博士優秀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請至「教務處網站→教務章則→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要點及王秋雄榮譽博士優秀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 下載 )。
3. 申請方式請至 雲科大網站 /單一入口服務網 教務資訊系統/ 我的申請/ 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申請, 線上登錄並列印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申請書紙本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學校註冊組辦理相關手續。
1. 凡本校學生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獲殊榮者,申請時仍為本校就讀之學生,且完成「學生學習歷程整合系統--學生參與競賽提報」填寫者(提報規定期限:第一學期競賽須於3月15日前,第二學期競賽須於10月15日前),可於每年二月至五月份填寫前一年度之傑出獎項申請,並由本校指導老師一名推薦,檢具證明文件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2. 申請方式:請至雲科大網站/單一入口服務網/學生學習歷程系統/參與競賽/校外傑出獎勵申請,線上登錄並列印校外傑出獎勵申請表(需經本校專任教師或指導老師一名推薦並簽章)及檢附登錄「技職風雲榜」後列印出之文件、檢具由主辦單位頒發之得獎證明及參賽辦法影本,至學校註冊組辦理相關手續。
1. 請至雲科大網站/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休(退)學申請,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簽章(大學部學生需監護人簽章),經系導師或指導教授、系所院主管、註冊組及教務長核可後辦理離校手續。
2. 休學期滿繼續申請者,請至雲科大網站/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休學期滿申請,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簽章(大學部學生需監護人簽章),親自或郵寄至學校辦理休(退學)手續。
1. 申請時間:學期開始日起(上學期為8月1日;下學期為2月1日)至當學期期末考試開始前7日(依行事曆所訂之日期)止,但研究所學生已修畢應修學分且當學期未修課(不含論文)者,不受此限【可於每學期結束前(上學期為1月31日;下學期為7月31日)至註冊組辧理】。
1. Application Period: From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semester (August 1st for the first semester; February 1st for the second semester) until seven days prior to the final examination of the semester (as specified in the academic calendar). However, graduate students who have completed the required credits and are not enrolled in any courses (excluding thesis) during the semester are exempt from this restriction and may apply before the semester concludes (January 31st for the first semester; July 31st for the second semester) at the Registration Division.
2. 學雜費退費標準:
(1) 學生於註冊日含當日前申請休退學者,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退費。
(2) 學生於註冊日之次日起至上課未逾學期 1/3 申請休、退學者,退還學雜費 2/3 。
(3) 學生於上課日之後逾學期 1/3 ,而未逾學期 2/3 申請休、退學者,退還學雜費 1/3 。
(4) 學生於上課之後逾學期 2/3 申請休、退學者,所繳各學雜費,不予退還。 2. Tuition and Fees Refund Policy: (1) Students who apply for leave or withdrawal on or before the registration day are exempt from payment; if fees have already been collected, a full refund will be issued. (2) Students who apply for leave or withdrawal from the day after registration until no more than one-third of the semester has elapsed will receive a refund of two-thirds of the tuition and fees. (3) Students who apply for leave or withdrawal after one-third but before two-thirds of the semester has passed will be refunded one-third of the tuition and fees. (4) Students who apply for leave or withdrawal after two-thirds of the semester has elapsed will forfeit all tuition and fees paid, with no refunds granted.
 當學期的選課或成績記錄皆取消,不列入計算。
延修生須於第二學期重修或補修學分者,第一學期得申請休學,免予註冊;註冊者至少應選一科目。
只要在9學分(含)以下即不適用1/2退學之規定。
已辦妥退學手續之學生,只要在校修滿一學期以上,具有成績,其學籍經審查合格者,可領取修業證明書。
1. 學生就讀學系與其志趣不合,大學部學生得於入學後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轉系,研究所學生得於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申請轉所。
2.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系︰
(1) 在休學期間者。但於次學期核定轉系時已屆復學期間者,不在此限。
(2) 各多元入學之招生法令中或招生簡章規定不得轉系者。惟情況特殊提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3) 日間部與進修部不得跨部轉系。
3. 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轉系,應在本校經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招收陸生之系組範圍內辦理之。
不可以。轉系申請必須是所就讀學系與其志趣不合時,大學部學生得於入學後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轉系,研究所學生得於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申請轉所。另本校未來學院所屬學位學程及設計技優專班因設立屬性特殊,有關轉系時程、報名資格、招收年級、招收名額等,由該學位學程、專班訂定公告之。
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應於每一學期開學後一週內依本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至雲科大網站 /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 我的申請輔系申請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書持在校歷年成績表與申請書先向原肄業主系提出申請後,送請所選輔系系主任同意,再送註冊組彙送教務長核准 ,並於該學期加退選課程期限內,選定輔系課程。
申請輔系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四年制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二學年起申請修讀四年制他系課程作為輔系,二年制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二學期起申請修讀二年制他系課程作為輔系,但各年制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於該學年下學期則不得申請修讀輔系。
2. 請參照教務處網頁教務章則之「本校輔系審查規範」中各系規定之申請條件。
本校各系得指定輔系先修科目,學生於取得先修科目學分後始得向該系提出輔系之申請。
會在加退選結束前公佈核准修讀輔系名單,俾使學生能在加退選期限內加選輔系課程。
請參照教務處網頁教務章則之「本校輔系審查規範」中各系當年度規定之申請條件。
沒關係。只要在畢業前修完所有輔系所要求的課程即可。
輔系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其成績應以主系課程與學分合併計算,如有所選修輔系課程不及格,應按照學則有關規定如退學規定等一併處理。
輔系應修專業科目學分如有缺修或不及格時 ,不得請求抵修或免修。
凡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學位證書、學位證明書、歷年成績表及畢業名冊,均加註輔系名稱。
修讀輔系之學生,於修業期限內( 4 年) 未修畢輔系課程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最長以 2 年為限 。
不可以, 學生於規定修業年限屆滿未修足輔系之科目學分,不得申請發給有關輔系之任何證明。
放棄輔系應於主系應屆畢業學年度最後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
學士班學生加修輔系滿一年以上經主、輔系主任同意,得向教務處申請將所修輔系改為雙主修。
申請修讀雙主之學生,須符合本校「雙主修選讀規範」各系所規定,並經主系所及加修系所主任同意,再由註冊組彙送教務長核准。
有。 本校「雙主修選讀規範」所臚列之系所,大學部四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二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期課程,得申請加修相同學制性質不同學系為雙主修 ,各年制應屆畢業生於該學年下學期則不得申請加修雙主修 。 碩士班學生得自一年級第一學期起至二年級第二學期止,申請加修相同學制性質不同系所為雙主修。
1. 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應於每一學期開學後一週內(依本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至雲科大網站/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雙主修申請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書,持在校歷年成績表與申請書,經主系所指導教授(或導師)、系所主任及加修系所主任同意,再由註冊組彙送教務長核准,並於該學期加退選課程期限內,選定雙主修課程。修讀雙主修之學生,除應修滿主系所規定之必修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外,並須修畢加修系所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含指定專業必修、學院必修、校共同必修(學院)〕。碩士班學生並須符合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之規定,且完成加修系所之學位論文,始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註:加修系所科目(依申請雙主修通過時的學期的課程流程圖)與主系所科目(依入學學年度的課程流程圖)的校共同必修、學院必修、系所專業必修科目名稱不相同時,皆須修習(畢)。科目名稱相同(不含實務專題,二系都有實務專題時,二系皆須修畢)時,請修習學分數高的科目,學分數低的科目請申請免修。

2. 雙主修系所若有科目名稱及性質相同之專業必修科目,學生得申請免修其中一系之科目(申請免修應於取得該科目成績後次學期辦理),惟扣除免修科目學分後,其在加修系所仍應修足最低學分數,始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本項最低學分數,學士班為四十學分,碩士班由各系所自訂,惟仍應不低於現行規定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不含論文學分)。最低學分數不足時,應由加修系所指定選修科目學分補足之。

註1:加修系所的學分數與主系所應畢業的學分數,皆應分開計算,不能重複列計,亦即課程若列計為主系所的畢業學分數,就不能再列計為加修系所的學分數,反之亦然。
註2:得申請免修的條件為「科目名稱」及「性質」相同,不相同不能申請免修,如「微積分」與「微積分一」為不相同科目名稱,「表現技法」與「設計表現技法」為不相同科目名稱,皆不能申請免修。

3. 修讀雙主修學生,選課時,須依系所及本校選課相關規定、注意事項辦理。
1. 不可先領取一個學位證書,須俟兩系所學分均修畢且符合畢業條件時,才能領取加註雙主修系所及學位名稱的學位證書。
2. 修讀雙主修學生修業年限屆滿,已修畢主系所應修畢業科目學分及符合主系所畢業條件,而加修系所必修科目學分未修畢或未符合加修系所畢業條件時,如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主系所准予畢業,但畢業後不得重返補修不足雙主修學分。
3. 若在修業年限屆滿時雖修畢加修系所應修科目與學分而未修畢主系所應修科目與學分或未符合主系所畢業條件者,已達大學法規定修業年限,應令退學,加修系所畢業資格不予承認。
修讀雙主修之學生,大學部學生於修業期限內(四年制4年,二年制2年)未修畢加修學系專業必修科目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最長以2年為限。碩士班學生於修業期限內(1~4 年)未修畢者,不得再延長修業年限。
是。 修讀雙主修學生,每學期所修主系所與加修系所課程,學分與成績合併計算;其選課與成績,應依照本校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應於主系應屆畢業學年度最後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
若需重修的課是在下學期,且上學期不想修課者,可先辦理休學一學期,但男同學辦理休學則會有兵役問題,請留意。
任課教師應於學期考試結束後一週內至網路系統登入成績,成績登錄完畢並確認送出後,即完成成績繳交。
請至雲科大網站/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成績/學期成績查詢。在網路上查到您的成績表示您的成績已經送達了
學生各項成績經教師送交註冊組後,不得更改,但因登記遺漏或核算錯誤,得由任課教師於一週內以書面說明理由,向各系主任提出,經系務會議審查屬實,由與會人員 3/4通過後,以書面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更改成績。超過一週或成績之更正涉及學生是否退學者須提教務會議審議,必須由教務會議代表 1/2 出席,與會代表 2/3 同意後,送教務處註冊組更改成績。
只要符合學行優良獎勵要點者,註冊組會主動簽報及頒獎,所減免的學雜費自動撥進學生的銀行戶頭,獎狀則在各學院院週會頒發。
所有訊息公告於本校「教務資訊系統」首頁或教務處首頁,請詳閱。
不需要,本校畢業生離校手續辦理已經無紙化,請直接至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您個人的離校辦理情形,系統內各單位所規定事項皆已註記為完成,且該學期成績皆送達才可領取證書。另研究生領取學位證書時請務必繳交研究生離校同意書 。
問卷完成後需1個工作天後才會註記完成。若問卷填寫不完整視同未完成,請聯絡研發處分機2541、2542。
不需要,只要是本人最近所照之大頭照即可。照片是學籍卡上需用。
不可以,必須等到您在校期間所修習科目成績皆送到後才可領取學位證書。
請依本校行事曆所定時間地點至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註冊組櫃檯領取,上班時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不可以,學生需符合所有畢業條件、完成畢業離校程序,及所修習科目成績皆送到後才可至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請詳參教務處首頁公告之畢業生離校須知)。
1.本人親領:需攜帶學生證,另研究生需繳交離校同意書。
2.他人代領:需攜帶委託書 (內須有委託人及被委託人之簽名蓋章)、畢業生本人之學生證、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件,另畢業生為研究生者需繳交離校同意書。
可以。請填寫委託書(內須有委託人及被委託人之簽名蓋章)交予被委託人,被委託人領取時請出示個人身分證件及委託人身分證件,簽名時請簽被委託人名字並於右下方加註「代」字。
下一學期開學前(成績需送達且完成領取證書手續)。
研究所畢業生於學位考試通過後,檢具修訂完成之論文及電子提要檔,於每學期第15週前,填具「研究生提前畢業請領核發學位證書申請書」,經決行3 日後並辦妥離校等相關手續後,至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
請至雲科大網站/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成績單及證明文件申請或至雲科大網站/身分入口/校友/線上成績單及證明書申請系統/進入單一入口服務網,提出申請。
畢業生改名後,本校原發之學位證書,應送由本校改註加蓋校印。請檢具改名後戶籍謄本正本及原發中文學位證書正本,後送註冊組加註改名章。
畢業證書遺失或毀損,僅能申請補發學位證明書。
申請方式如下:
1. 親自辦理:請攜帶身分證
(1) 到校申請: 請於上班時間申請。
(2) 先至註冊組 或行政大樓門口之「 成績列印暨繳費服務系統 」投幣機繳費。
(3) 拿繳費收據及身分證影本至註冊組櫃台申請。
(4) 繳費完成後原則上 1 小時內即可領取。
2. 線上申請:請至學校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成績單及證明文件申請或至雲科大網站/身分入口/校友/線上成績單及證明書申請系統/進入單一入口服務網,提出申請(請上傳身分證影本),系統產出繳費單,完成繳費後,最遲 3 天內(不含假日)將申請文件寄出。
僅中文學位證書可提出申請。英文學位證書不受理影印本申請,請直接申請「英文學位證明書」。(份數不拘)
申請方式如下:
1. 親自辦理:請攜帶中文學位證書正本。
(1) 到校申請:請於上班時間申請。
(2) 先至註冊組或行政大樓門口之「成績列印暨繳費服務系統」投幣機繳費。
(3) 拿繳費收據及中文學位證書正本交註冊組影印並加蓋「經核對與正本無誤」印章後,至文書組加蓋學校小官章。
2. 線上申請:請至學校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成績單及證明文件申請或至雲科大網站/身分入口/校友/線上成績單及證明書申請系統/進入單一入口服務網,提出申請,系統產出繳費單,完成繳費後,並將中文學位證書正本郵寄至註冊組辦理,註冊組收到後最遲3 天內(不含假日)將申請文件寄出。
不可以,須繳驗中文學位證書正本通過後始可核發影本。親自辦理者須攜帶中文學位證書正本至註冊組辦理,線上申請者須將中文學位證書正本郵寄至註冊組辦理。
可以。有些同學因為未來考試、求職或入伍所需,所以先行申請多份蓋有「經核對與正本無誤」章之學位證書影本備用,未來需用時不需特地回校申請或擔心通訊申請時證書遺失。
1. 到校申請:(以下二種方式皆可)
(1) 投幣機繳費、列印:本校註冊組門口及行政大樓門口各設有一台「成績列印暨繳費服務系統」投幣機,可直接繳費、列印;其中行政大樓門口設置之戶外型投幣機提供24小時服務,假日亦有開放學生隨時申請。
(2) 至註冊組填單並到出納組繳費後,拿繳費收據至註冊組櫃台申請。
2. 線上申請:請至學校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成績單及證明文件申請或至雲科大網站/身分入口/校友/線上成績單及證明書申請系統/進入單一入口服務網,提出申請,系統產出繳費單,完成繳費後,最遲3天內(不含假日)將申請文件寄出。
1. 到校申請:請於上班時間,先至註冊組(或行政大樓門口)「成績列印暨繳費服務系統」投幣機繳費,或至註冊組填單並到出納組繳費後,拿繳費收據及護照影本至註冊組櫃台申請。
2. 線上申請:請至學校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成績單及證明文件申請或至雲科大網站/身分入口/校友/線上成績單及證明書申請系統/進入單一入口服務網,提出申請(要上傳護照影本),系統產出繳費單,完成繳費後,最遲 3 天內(不含假日)將申請文件寄出。
1. 每學期開放一次。
2. 申請時間:約開學前開放系統填寫,於加退選開始日申請截止。每學期實際申請時間依學校行事曆 。
1. 課程抵課程(教務處註冊組,分機2216)
(1) 登入路徑:雲科大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登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一般課程抵免申請及查詢(含課程抵免大學部英文) /輸入抵免科目等相關資料/確定送出/列印(抵免申請書)。
(2) 將抵免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如成績單正本) 逐一送請任課教師審查(完全抵免或不能抵免勾選)及簽章,並送所屬系所主管審查核章後,於規定期限內送註冊組辦理。
2. 英文證照抵課程(語言中心,分機3272)
(1) 登入路徑:雲科大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登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大學部英文抵免學分申請及查詢(含證照及入學考試英文成績等) /輸入抵免科目等相關資料/確定送出/列印(抵免申請書)。
(2) 將抵免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如英檢成績單或證照正本及影本等),於規定期限內送語言中心辦理。
(3) 大一英文:英文溝通實務(一) 、英文溝通實務(二);大二英文:英文創作與發表(一) 、英文創作與發表(二)及大三英文:職場英文)。
3. 英文證照提報畢業門檻(各系辦)
(1) 登入路徑:雲科大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登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英檢檢定提報/新增資料並上傳證明文件成績/完成提報。
(2) 將成績單(證書)送交至各系。
1. 軍訓科目:由軍訓室審查。(請至軍訓室 分機2368)
2. 共同科目:由校共同課程支援單位負責審查。
(國文類請至漢學所 分機3402;歷史類請至通識中心 分機3101)
3. 體育:可至休閒所系辦洽詢任課教師。(請至休閒所 分機2716)
4. 通識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負責審查。(請至通識中心 分機3101)
5. 英文課程:由語言中心協助審查。(請至語言中心 分機3272)
6. 各系、所專業科目:由各該系、所任課教師負責審查。(若不知任課教師,可詢問各系辦)
若無法在當學期完成,可將申請表繼續找尋老師審查並完成簽名,次學期開學時依行事曆日期將申請表連同成績單正本等相關文件繳交至註冊組辦理。
抵免系統只開放看到自己系上課程(為防止不小心選到外系課程,變成外系選修),若需要申請外系選修抵免,必須至系上請系務助理或至教務處註冊組請承辦人員協助上網填寫外系課程。
1. 登入路徑:雲科大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登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教務資訊系統/課程資訊/課程時間表。
2. 可從不同學年期中查詢,因有可能每學期所開之課程不同。
1. 科目名稱、內容相同者。
2. 科目名稱不同而 內容相同者。
3. 科目名稱、內容不同而性質相同者。
4. 修課成績不及格不得抵免。
1. 登入路徑:雲科大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登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教務資訊系統/我的成績/學期成績。
2. 已抵免科目會出現在當學期之學期成績中並註記『抵免』。
1. 登入路徑:雲科大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登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教務資訊系統/我的課程/學期修課資料,再次確認抵免科目名稱、抵免修別、抵免學分數。
2. 若已辦理抵免科目仍出現在選課資料中,請洽註冊組承辦人確認,若為必修課程請與註冊組承辦人員反應(分機2216);若為選修,請於加退選期間自行退選。另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及產業科技學士學位學程同學若辦理通識抵免文學與創新(一)、 文學與創新(二) (凡學期選課系統備註「能力分班」),請務必至通識中心辦理退選。
● 選課問題
1. 學校選課均透過網路選課,登入路徑: 雲科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輸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課程資訊─選課系統(1)、選課 系統(2),進入網路選課系統,即可選課。帳號密碼無法登入系統者,請洽資訊中心系統 組協助,分機 2668 (本校總機 05-5342601)。
2. 選課日程表及選課最新訊息,另公告於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最新消息
3. 選課專區:本學期「選課注意事項」及相關法規、「常見問題 Q&A」、「表格下載」、 「選課系統操作手冊」、「選課系統操作說明影音檔」(新手上路適用)。路徑:本校首 頁/行政單位/教務處/快速連結/選課專區(中英文版)。 https://aax.yuntech.edu.tw/index.php/ql-ct/course-selection
4. 請同學開通並定時收本校學生信箱 webmail https://webmail.yuntech.edu.tw/選課最新消息 會寄至學校信箱。  
全校課表開放在網路上供同學查閱,登入單一入口服務網,有兩個查詢路徑:
(1)教務資訊系統/課程資訊 「課程時間表」,查詢課程數,筆數不限
(2)教務資訊系統/選課系統→查詢課程述100筆為上限,請利用勾選下方「課程時段」設查詢限制 註:課程查詢補充說明:課程查詢補充說明:
(1) 全校課程查詢:單一入口服務網 ∕ 教務資訊系統 ∕ 課程資訊 ∕「課程時間表」,點選「學年期」即可查詢當學期全校的所有課程(一學期約2千多筆課程資訊)。
(2) 選課系統:學生於選課系統中,課程查詢預設100筆的上限,是考量選課系統資料庫的流量,以確保學生於加退選期間(人數限制的課程,有名額即選即上)的系統不因資料的查詢而影響選課的即時存取速度。
(3) 請注意:常見查不到課程的問題,因為「查詢條件」勾選錯誤。
例1:大學部「通識」類別課程,「開課系所」請勾選「未來學院」的「通識教育中心」。
例2:四技大二必修「體育興趣選項」,「開課系所」請勾選「未來學院」的「通識教育中心」。
例3:英文門檻補修課程,大學部請修讀「進修英語」、研究所請修讀「專技英文閱讀」,「開課系所」請勾選「未來學院」的「通識教育中心」。英文畢業門檻及抵修詳見語言中心網頁公告(人科一館2樓),網址:https://lc.yuntech.edu.tw/。
1. 依本校「學則」規範 學分上下限:
(1)大學部:日間部各年制、各系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大一、大二、大三不得少於16學分,不得多於25學分;大四每學期不得少於9學分,不得多於25學分;進修部四年制各系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9學分,不得多於25學分。惟學生參與校外實習者,不受應修學分下限限制。
(2)各研究所:每學期修習學分數,由各所自行訂定,惟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門課,不得多於18學分。註:各系所修業規範請洽所屬承辦人員。
2. 大學部「延修」,註冊後一定要修1門課(依學則第54條,已註冊學生者至少應選一科目),如須缺修學分課程須於第二學期才重補修者,第一學期得向註冊組申請休學。
※請注意:大學部學生,新學年度8 月1 日註冊組會依新學期進行學籍升等,應屆畢業生於期末在校生第 1 次預選時仍會以大四身分別判定學分下限(選課儲存下限為 9學分),延畢者身分別在8 月1 日才會顯示「延修」,「大學部延修生」學分下限為至少1 門課(新學年度第2 次預選,選課儲存學分下限1 門課),如未於加退選前課,應辦理休學。
3. 大學部減修、超修申請:
減修學分:依依教務章則「教務章則「選課要點選課要點」第」第3點「點「學生遇有特殊情況不能修足該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經系所主任同意者得酌減應修學分數,減修後應至少修習1門科目。」
※表格下載:雲科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選課專區」∕「減修學分申請書」成績優異超修學分:前1學期成績優異者,次學期得依教務章則「學則」第23 條至教務處課教組辦理超修1 至2 科目學分。註:學則第23條「學生之學期操行成績、學業平均成績各在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名次在該班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次學期得經系主任核可加選一至二科目學分,並得修習較高年級或他系必修課程。」
※表格下載:雲科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選課專區」∕「成績優異超修學分申請書」,並檢附至註冊組申請的「名次證明書正本」。
選課時程(選課日期詳見學校行事曆 )
1. 「預選」前各系所設有帶入功能的必修課程,已由系統匯入。 ※如因降級轉系或曾休學等因素,可能有系統無法判讀之因素,請同學於選課期間自 行加退選。
2. 第一階段「在校生預選」:有人數限制課程採批次分發作業,其餘即選即上。
3. 第二階段「新生預選(含轉、復學生)」:有人數限制課程採批次分發作業,其餘即選即上。
4. 第三階段「全校學生第2次預選」:有人數限制課程採批次分發作業,其餘即選即上。
5. 第四階段「全校學生加退選」:採網路即時選課。有特殊因素填寫「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表」者,請於截止日17點前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
6. 選課結果清單確認 列印:加退選截止隔日起至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結束截止。
7. 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紙本申請,限退選1科,但不予退費,且不能低於修習學分下限。
註:詳見雲科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 「選課專區」/「選課注意事項」
1. 預選時,有人數限制課程採批次作業(不是先搶先贏),請於預選結束次一上班日中午13點上網查詢結果;其餘則採即時處理(即選即上)。
2. 前項批次優先順序:本班>本系本學制高年級(含輔系、雙主修身分者)>本系本學制低年級>本系所高年級>本系所低年級>外系。(加退選期間採用即時選課,系統將只判斷是否允許選課而不提供優先權保證,開課班級想享有優先選課權,請記得於在校生第一次預選時選課,以確保自身權益。)
3. 預選:「通識、體育興趣選項(必修)、文學與創新」選課規則如下:
(1) 通識、體育興趣選項(必修)、文學與創新為興趣選項,可選填10個志願,由電腦批次作業分發,至多批次分發1門課。
(2) 「通識」課程取消「誠、敬、恆、新」分類,批次優先順序:四年級>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
(3) 「體育興趣選項」(必修)批次優先順序:二年級>四年級>三年級。
(4) 「文學與創新」批次優先順序:四年級>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
※「文學與創新-創意思考」為上學期課程,「文學與創新-創新實踐」為下學期課程。學生上學期修習「文學與創新-創意思考」,下學期對應的「文學與創新-創新實踐」,由通識中心以人工方式將修課名單匯入,如欲退選「文學與創新-創新實踐」,請於選課期間洽通識中心辦理。「文學與創新-創意思考」或「文學與創新-創新實踐」課程,任一達及格之課程即取得該學分數,學生依所屬必修課程流程圖於畢業前取得「文學與創新」應修之學分數即可。
4. 類別批次順序:文學與創新>體育興趣選項(必修)>通識>院系所有人數限制課程>其他選修【通識中心開設之語文選修、體育選修、軍訓、共同選修、教育學程等】
5. 如欲選修有人數限制的課程或志願分發的課程,請保留該課程之修課時段,如該時段已選修其他課程,將喪失該門課批次資格。
6. 線上選課如遇有超修、衝堂、學分不足等情況時,系統將不予接受。通識、體育等多志願課程每次批次採計1 門課 (例如選 10 個志願的通識課每次預選只批次1門課)。
7. 通課課程每次預選維持可填10個志願,每1次預選僅能批次1門通識,2次預選共可批次選上2門,預選期間如未能批次選上2門,可於加退選即選即上至多2門通識。
註::應屆畢業生於最後一學期(含延修生)
尚缺通識學分,需修第3門通識課程者;尚缺必修體育,需修第2門體育興趣選項者(須不同課名);尚缺文學與創新興趣選項,需修第 2門者(須不同課名),請於加退選期間持簽核完成之「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表」,於加退選期間親自至教務處課教組辦理加修(限加選未達人數上限之課程,或檢附「授權碼」)。
必修課程以修習本系、本班為原則如欲換修他系他學制
1. 「校共同必修」重補修,請同學於選課期間直接上網選課,可跨學院修習,不用填表。跨學制(二技 ∕ 四技)者,仍須於加退選期間填「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表」,親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最遲請於加退選最後一日下午17點送達)。
2. 「學院必修」重補修,修同學院的,請同學於選課期間直接上網選課,不用填表。如欲跨學院修習,除須「相同課程名稱及修別(且學分不得少於原課程)」,請先洽詢所屬系所同意後,於加退選期間將「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表」,親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最遲請於加退選最後一日下午17點送達)。
3. 「系(所)專業必修」重補修,如欲換修他系除須「相同課程名稱及修別(且學分不得少於原課程)」,請先洽詢所屬系所同意後,於加退選期間將「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表」,親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最遲請於加退選最後一日下午17點送達)。
配合各系的「必修課程流程圖」規劃,選課系統不允許直接選。學生如欲上修本系高年級課程則需填寫 「 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表 」 ,經由老師及所屬系上核可後於加退選週親自送至課教組辦理(最遲請於申請日最後一日下午17點送達,申請日期詳見本校行事曆)。
已額滿之課程無法選課, 請洽教師或開課單位承辦人員,由「教師」或「開課班級系所承辦人員」提供「授權碼」,於加退選期間使用「授權碼」由同學自行上網選課。 註:
本校總機 05-5342601 轉分機
「通識」課程或開課班級顯示為「通識中心」 請先洽詢通識 教育 中心(校內分機 3101)
「語文類」課程請先洽詢 語言中心 (校內分機 3272)
「 體育興趣選項 」課程請先洽詢休閒所(校內分機 2704)
1. 已額滿之課程,經教師同意後,由教師或開課單位承辦人員至「教務資訊系統→教師授課→學生選課授權碼列印」,直接交由同學於加退選期間上網,授權碼不得轉讓。
2. 授權碼設計「教師留存」及「上網選課」欄,每張授權碼僅使用一次,登錄後人數上限將自動調整+1。
3. 向老師索取之授權碼加選後即無法自行網路退選,如欲退選,請憑「授權碼」洽「任課教師」或「開課班級承辦人員」辦理「授權碼註銷」,加退選過後如仍欲停修,則請依「期中考前一周退選」辦理。
預選後已選上的選修科目,若想要退選,可於選課作業下一階段時進行網路退選;系統帶入的必修科目為「不允許網路退選」之科目,若要退選請先洽詢所屬系所同意後,將「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表」,於加退選期間親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最遲請於加退選最後一日下午17點送達)。
學生於加退選後因特殊因素,得於期中考前1週申請退選1科,但不得少於應修習學分下限,且不予退費,並於歷年成績單註記「退選」字樣,欲申請者請於辦理期間內親送紙本「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至課教組辦理(最遲請於申請日最後一日下午17點送達,申請日期詳見本校行事曆)。 ※表格下載: 雲科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選課專區」/「 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
1. 學生無論是否辦理加退選,均應於加退選截止前上網確認選課結果。未確認者,其選課資料依教務處登錄之資料為準,不再受理專簽等申請補救。 2. 學生若於加退選截止後,僅下列學生得於第三週結束前,填具「學生報告書」向授課教師、所屬系所及教務單位申請補救:
(1) 應屆畢業生因缺修科目學分導致無法畢業者。
(2) 本學期選課未達應修學分數下限規定。
(3) 加退選截止後修課人數不足停開,申請改選者。 「學生報告書」於第3週上班日最後一日下午17點前,持簽核完成(經任課教師、所屬系所承辦人員及系所主任簽章)之「學生報告書」親至教務處課教組辦理。因逾期仍未至課教組辦理更正者,超修之學生將依本校「選課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處理(逕予退選至合乎規定);學分不足之學生依本校「學則」第39條規定處理(勒令休學);衝堂之學生依本校「選課要點」第8點規定處理(衝堂各科成績零分計)。 3. 修課人數未達開課標準者,課程即自加退選後停開,已選該門課程之學生若學分數低於下限,應依前項說明2辦理申請補救加選課程。
※表格下載:雲科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選課專區」∕「學生報告書」
1. 本校未限制日間部不得修碩士在職專班的課程,惟各系所是否認列碩士在職專班學分為畢業學分,請洽所屬系所。日間部選碩士在職專班的課程,請於選課期間直接進選課系統選課即可。
2. 辦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教務處理要點第8點:「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因特殊需求得修習日間部課程,其選課學分數三學分或以不超過該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三分之一(不列入畢業學分課程不在此限),並以不超過該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一為限,學分費依在職專班收費標準辦理。」
3. 前項選課說明:
(1) 碩士在職專班當學期選修「日間部學分為該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三分之一者(或低於三分之一)時」網路直接加選即可。(說明:教育學程、英文學程、研究所專技英文閱
讀及大學部課程,選課系統上不會加計到日間部學分。但仍列入選課學分上限)
(2) 碩士在職專班當學期只修一門課者,可選修一門「日間部3 學分(或以下)」的課程,但請於加退選期間持「碩士在職專班修日間部3 學分修習申請表」,親至課教組辦
理加選。
1. 僅0學分必修「體育」及「服務學習」課程可以。其餘科目不可以(依學則第15條)。
(1) 四技0學分課程可以重複修讀:四技的大一、大二「體育」及「服務學習」。大二必修「體育興趣選項」為0學分課程,允許不同學期修讀相同專項,請逕自上網加選。
(2) 「碩士論文」、「博士論文」,共計6學分,及格之成績須待申請學位考試當學期「學位考試」成績登錄後方取得成績。
2. 依本校教務章則「學則」第15條:「凡因特殊原因,經核准重讀已修習成績及格而名稱相同之科目者,其原修習名稱相同之該一科目,應予註銷。」,有關請洽「註銷」註冊組辦理。註:註冊組完成該科目註銷後,選課系統即允許學生於選課期間自行加選。
大學部四、二年制修習人數未達十二人,研究所修習人數(含本校預研生)未達六人,博士班修習人數未達三人以不開課為原則。以英語授課者,大學部修習人數未達六人,研究所修習人數未達三人以不開課為原則,但應用外語系所、英語菁英學程與英語相關課程不適用人數減半規定。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請依本校「辦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教務處理要點」辦理。
註:詳見「選課要點
1. 第三週起至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結束前開放「選課結果清單」確認∕列印,登入路徑:雲科首頁 ∕ 單一入口服務網,輸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教務資訊系統∕我的課程∕選課結果清單,請仔細閱讀,並存檔備查。
2. 為確保順利選課並獲致正確之選課結果,選課期間,請利用網頁查詢當次加退選選課結果,查詢路徑:雲科首頁 ∕ 單一入口服務網,「登入」帳號密碼(帳號即學號)∕教務資訊系統∕我的課程∕學期選課資料。
3. 學生未於加退選截止後確認選課結果者,概以教務處之電腦紀錄為其選課結果,倘學生於日後始發現選課錯誤,不再受理其專簽申請補救等。
1.「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於研究所二年級上、下學期各繳交 3 學分學分費(依第 45 次 教務會議)。
2.先修,請先洽詢指導教授及系所同意後,填「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 表」,並可同一學期一次繳交 6 學分「論文」學分費:
(1)碩二生,除系統已匯入之 1 門,另申請加修第二門,「學分為 3-0-6」。
(2)碩一生提前修 1 至 2 門。
提前先修者,如未能提前畢業,系統仍將於應匯入學期匯入論文,請自行辦理退選,建議 博士生請勿於一年級提前先修。
碩士生修業至少須達第二學期;博士生修業至少須達第四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應 在碩士班修業滿一年,在博士班修業須達第四學期。
1. 不用加選要辦理抵免的課程。
2. 當學期已帶入之必修課程:
(1) 當學期核准抵免後,如未自「學期選課資料」移除,請學生自行辦理退選: 經註冊組完成核准抵免時,原則上會自當學期的「學期選課資料」移除(須課程名稱、 授課語言及授課方式等完全相同)。課表中之課程(已核准抵免不須修讀),如未移除, 可能是有系統無法判讀之因素,請同學務必於選課截止前檢核抵免情形,退選則請於 加退選期間內辦理(能力分班課程請洽各開學單位)。
(2) 當學期未完成抵免申請時,請學生於加退選期間內辦理退選(能力分班課程請洽各開 學單位)。
1. 選課期間同學若對選 課 有任何問題,並與自己所屬的系所承辦人員洽詢。
2. 「有人數限制的課程」請洽開課班級承辦人員
非系所開設之有人數限制課程開課單位:
本校總機 05-5342601 轉分機
「通識」課程或開課班級顯示為「通識中心」 請先洽詢通識 教育 中心(校內分機 3101)
「語文類」課程請先洽詢 語言中心 (校內分機 3272)
「 體育興趣選項 」課程請先洽詢休閒所(校內分機 2704)
單一入口服務網 帳號 ∕ 密碼 「無法登入」,請洽其服務分機2668(手機請先撥打總機05-5342601 轉分機2668)
「校共同必修」配套措施 詳洽「通識教育中心」連絡電話 05-5342601 分機 3101 。
1. 關於「憲政法治」、「生命教育」、「文明變遷」課程 配套為加修 1 門「通識」課程 。
(1) 109 學年度以前入學,因本校「哲學思考」課程已不再開課,請修習任何一門 2 學 分的「通識」課程抵免「哲學思考」。
(2) 107 學年起入學新生的通識課程學分數增至 14 學分,舊生未修校共同必修「生命 教育」、「文明變遷」、「憲政法治」課程,得以任何一門 2 學分「通識」課程補 修之。
(3) 106 學籍以前入學,因本校「憲政法治」課程已不再開課,請修習任何一門 2 學分 的「通識」課程抵免「憲政法治」。
(4) 105 學籍以前入學或尚未修畢「歷史思維」課程的同學,得以修讀「文明變遷」或 任何一門 2 學分的「通識」課程抵免之。
2. 105 學籍以前入學,重修「散文選讀」與「文學欣賞」者,配套為修 1 門「文學與創新」 興趣選項課程抵免之。(網路不允許選課,請填「必修課目退選或跨班修習表」)
● 交換生常見選課問題
依 100 年 5 月 6 日第 68 次教務會議通過的交換生選課規則為:
1. 國際交換生、大陸地區交換生及訪問生,於交換或訪問期間選課不受年級、身分、先修科目及修習學分數下限等條件限制,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多於25學分。
2. 系統不主動匯入交換班級必修課程,所有課程皆由同學自行於系統選課,如欲修習本系高年級必修課程、他系必修課程,皆可於選課系統直接選課。
3. 通識課程每學期至多以2門為限。(每1次預選僅能批次上1門通識,2次預選可批次選上2門,預選期間如未能批次選上,可於加退選即選即上至多2門通識)
4. 修習在職專班課程,依在職專班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
5. 上述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教務規章規定辦理。
不受下限限制,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多於 25 學分。
系統不主動匯入交換班級的必修課程,若交換系所無特殊規定,則學生可自行選擇。
已額滿之課程無法選課, 請洽 教師或開課單位承辦人員,由「教師」或「開課班級系所
承辦人員」提供「授權碼」,於加退選期間使用「授權碼」由同學自行上網選課。
註: 撥打總機 05-5342601 轉分機
「通識」或開課班級顯示為「通識中心」 請先洽詢通識中心(校內分機 3101)
「語文類」課程請先洽詢 語言中心 (校內分機 3272)
「 體育興趣選項 」課程請先洽詢休閒所(校內分機 2704)

因該課程已無名額且任課教師未同意提供授權碼,課教組將無法受理該份申請表。
● 校際選課
1. 填寫申請表格(請至單一入口網→課程資訊→校際選課下載)。
2. 於本校期限內(開學至加退選截止日前)提出申請,至各相關單位完成蓋章手續。
3. 到他校辦理審核蓋章。
4. 完成蓋章之申請表正本於加退選截止日前繳回本校教務處課教組,才完成申請。
5. 請特別留意欲前往他校校際選課之時間,以免錯失辦理期限,申請表亦需於他校規定時間內完成繳回。
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於提出申請前,須取得系所主任及任課教師之同意。大學部學生每學期選修他校課程,以不超過該學期總學分數(含校際課程學分數)之 1/3 為原則(延修生不在此限,遇小數點時無條 件捨去),總學分數仍應受每學期上限學分數之規定。研究生每學期校際選課學分數,由相關系所主管核定,但校際選課總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應修學分數 1/3 (不列入畢業學分課程不在此限)。
1. 填寫申請表格(單一入口網→課程資訊→校際選課下載)。
2. 請於原校提出申請,至各相關單位完成蓋章手續。
3. 於本校期限內(開學至加退選截止日前)到本校辦理審核蓋章。
4. 完成蓋章之申請表正本於本校加退選截止日前繳回,才完成申請。
● 暑修
經系所調查學生意願達 15 人,且系所老師願開課,由系所將暑期開班授課課程資料送交課教組,教務處將於 5 月中公告暑修課程,學生將可於 6 月初上網預選課程。
暑修課程需 15 人為開課原則,學生於網路預選後,需完成繳交學分費,才算完成確定暑修。另外,還提供一次人工加選時間,為期末考結束老師送交成績截止後 2 天。如果這二次的選課,人數都未達 15 人,學校就會以「不開課」處理,並且會在「課程資訊」公告開課結果。
如果達到 5 人以上選課,學生願意分攤補足至 15 人之學分費,就可開成。
除碩士在職專班外,暑修課程為重、補修性質,為曾修習課程不通過者;或者因轉學、轉系、輔系、雙主修需補修課程者。
暑修當然可以校際選課!辦理流程就和校際選課一樣。
● 研究生學位考試
1. 依本校教務章則「學則」、 「學位考試辦法」、「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作業要點」,完成相關規定(碩士班修業第2學期起可申請、博士班修業第4學期起可申請)。
(1)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每學期開放申請期限:第1學期自行事曆上課開始日起,至12月15日截止;第2學期自行事曆上課開始日起,至5月15日截止,開放網路申請並完成申請資料送繳(各系所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系統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碩博士論文。
(2) 擬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研究生請依「學位考試申請作業及離校手續流程圖」(置於「教務資訊系統∕碩博士論文」項下)說明,於申請期限內上網確認論文中英文題目、登錄學位考試委員名單,並列印申請書。
2. 請檢附以下資料,送交所屬系所:學位考試申請書(系統產生)、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審核表(教務處課教組表格下載區下載)、歷年成績單、論文初稿。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登錄
1.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至五人(但指導教授有二人時應置委員四至五人),博士班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九人。校外委員人數不少於三分之一。
2. 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為當然考試委員,於考試委員欄位處無須重複登錄。
3. 校內委員:鍵入姓名或編號可由系統帶出相關資料,系(所)務會議通過日期依下列第5點說明填寫。
4. 校外委員資料必鍵入:姓名、資格、服務單位、職稱、教師證號,系(所)務會議通過日期依下列第5點說明填寫。
5. 填系(所)務會議通過日期說明:口試委員職級屬下列者,會議日期請逕洽所屬系所承辦人。
(1) 碩士班考試委員:聘用非教授、非副教授、非助理教授、非中研院院士、非中研院研究員、非中研院副研究員、非中研院助理研究員 者。
(2) 博士班考試委員:聘用非教授者 、非副教授、非中研院院士、非中研院研究員、非中研院副研究員者。
1. 每年舉行學位考試及送交口試成績期限:第1學期至隔年1月31日(不含例假日)截止;第2學期至7月31日(不含例假日)截止。
2. 如無法於截止日前完成學位考試,應於截止日前,線上申請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學位考試一次不及格論。(2月1日∕8月1日即為新學期)。
學位考試委員有異動時,請於學位考試 3 天前填寫「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 ,附上原學位考試申請書影本,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變更。
1. 學位考試前:學生可自行於系統中修改論文題目,路徑:碩博士論文∕學位考試評分表審定書列印。
2. 學位考試時:紙本評分表:如論文題目於口試當下有修正,請同學上系統修改後(系所承辦人員亦有權限列印修正),列印裁切相同大小「論文題目」覆蓋舊題目,並於黏貼騎縫處請「指導老師」或「召集人」或「所長」簽章。請於成績送繳前確認「紙本評分表」中、英文論文題目與系統一致。 依本校教務章則「學位考試評分表成績一經送出登錄後,中、英文論文題目不得再更改」。
1. 學位論文格式範例,詳見行政單位/教務處/快速連結「碩博士論文專區」公告。
2. 論文繳交:
(1) 研究生取得簽章完整之「研究生學位論文電子檔上傳同意書」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後,請依本校「學位論文格式範例」,當學期畢業者始得至本校圖書資訊處「碩博士論文系統 https://cloud.ncl.edu.tw/yuntech/」介面上傳「全文電子檔」,待審核通過後再簽署「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 ※若論文上傳審核上有任何問題請惠撥圖書館校內分機 。總機 05-5342601 轉以下分機:管理學院、設計學院請撥 2636,工程學院、人文學院請撥 2637。
(2) 繳交紙本論文冊數(印製圖書館審核通過之本版):
⚫ 教務處課教組 1 冊(依教育部學位授予法指定寄送國家圖書館展閱)。 須完成「圖書資訊處離校作業」,且成績皆已送達,再至「課教組」繳交紙本論文。 「學生畢業離校系統」查詢: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學籍/「畢業離校」,課教組於收到紙本學位論文 1 冊後,當下系統會同步更新為「完成」。
⚫ 本校圖書資訊處 1 冊(本校圖書資訊處典藏)。
⚫ 系所(冊數依各系規定)。
(3)當學期論文最後定稿之繳交期限(含紙本及電子檔上傳),依本校行事曆「領取畢業證書截止日」,請研究生自行預留辦理離校時間。未畢業者,請勿上傳及送交紙本論文;如已上傳,請洽圖書資訊處辦理下架事宜。
3.依國家圖書館來文,論文依法以公開閱覽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自 109 年 9 月已刪除 「準備論文投稿」為由之延後原因選項,延後公開原因僅限「專利」、「涉及機密」或「 依法不得提供」,其餘一律應提供閱覽。本校配合教育部來文,自 110 年 10 月起,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紙本及電子)延後公開,除遵循學位授予法之規範,並應於學位考試申請 時提出(請補充延後公開證明文件送系所),經系所審議通過者,始可延後。研究生請使用本校「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於學位考試申請時提出,並依下列說明檢附資料:
(1)本校研究生學位論文延後公開(電子或紙本)申請,須檢附延後公開證明文件,於申請學位考試時向系所提出,並經系所專屬會議審議通過。未於申請學位考試時提出者,不得再補提延後公開。
(2)依照本校審查機制,研究生須檢附不公開證明文件:「專利:提供案號申請件。」 ;「涉及機密:提供法定規定之「涉及機密」依據、佐證資料或保密簽約等。」;「 依法不得提供:提供法源依據。」。
● 研究生論文暨指導教授提報
1. 每學期期末開放提報:第1學期:1月1日至25日;第2學期:6月1日至7月25日開放系統,只要當學期在學之研究生皆有權限上網提報。
2. 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應填報(學位考試即研究生畢業口試)。意即前一學期未提報者,當學期無權限申請學位考試。
3. 研究生提送之論文題目,須與所屬系所之專業符合,並經系所開會審議。提報於確定提 交送出後,系統上的論文題目及無法修改,再開放研究生自行修訂為學位考試申請時。
● 研究生「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登入上課」登入時身分請選「必修學生」,選「雲林縣」再選學校名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帳號為學號,密碼為學號末 5 碼 ,勾選「我不是機器人」。登入成功後,請務必修改密碼及確認姓名,若姓名錯誤請洽本校課教組。新生帳號開通日為每學期開學日。本校研究生請勿自行註冊「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帳號 。 註:如果您忘記自重設的密碼中心網站設有「忘記密碼」的功能步驟輸入「電子信箱」,僅得輸入本校學生 Web mail 提供的信箱 學號 @yuntech.edu.tw ,才能獲得新密碼 或洽所屬系所辦公室協助重新設定密碼 。
1. 本校「單一入口服務網 ∕ 教務資訊系統」與「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非線上同步連線系統,採用校級管理者固定以人工方式下載匯入測驗結果。
2. 本校每月底(逢例假日順延1天)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下載本校通過學術倫理之名單匯入本校教務資訊系統,學生得於次月1日13 點後上網查匯入結果。
3. 本校系統怎麼查詢您的「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匯入結果:
(1) 本校系統路徑:單一入口服務網 ∕ 教務資訊系統 ∕ 我的成績∕學生成績初審表「畢業門檻」/「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通過(未通過的會顯示「未修過」)
(2) 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碩博士論文/「論文題目暨指導教授提報」或「學位考試申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欄位會顯示 註: 請於入學第一學年完成通過測驗, 申請學位考試前「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需顯示「通過」才能登入學位考試申請系統。
● 課程異動
1. 必修課程上課時間,不得任意更動。
2. 選修課異動,得於加退選前一日經系(所)通過,填寫「授課異動申請表」 並加附已預選修課學生簽名同意書,送課程及教學組辦理異動事宜。
3. 加退選期間,均不得再做任何異動。
1. 僅能提高人數限制,不得調降。
2. 填寫授課異動申請表(教務處課教組表單下載),經授課老師及系(所)通過後,送至課程及教學組辦理異動事宜。
● 教學評量
為了不影響同學作答的正確性,課教組在設計本調查時就已設定電腦系統只記錄是否填答並送出資料,並不做資料與填答人的連結,因此教師或任何行政人員絕對不知道意見出自誰之手,保密性絕對百分百。同學於填答時務必看清題意及滿意度分數之高低,一經確認送出後,系統即無法分辨是誰所填,任何人都無法退回修改。
101 學年度第1學期起,除單一教師授課科目,將加入多教師合授科目, 排除課程僅專題製作、專題研討、實習、論文等相關課程。
有。每學期開放時間為预選課程前 1 個月開始,至學期結束截止。教務處在每學期開放填答時間,皆會以 mail 通知或於教務資訊系統公告。
● 學生考試請假
請依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學生差假請假規定」辦理。
● 教師調補課、教師請假
教師因出差或特殊原因需要調補、課,請事先與修課同學溝通並取得共識的時間調課,再填送「臨時調課單」送交課教組備查,並且公告讓修課同學知道調課時間、地點。
請老師依人事室相關之規定辦理請假、出差等手續,課教組部份為會辦教師是否無課;有課程者是否已辦好調補、課事宜。
● 校外參訪
1. 填寫申請表(請至研發處網頁→表單下載→校外教學參觀申請表),並檢附參觀師生名冊。
2. 必需於參訪前二週提出本申請表。
3. 仔細閱讀申請表內容並依實際情形會辦相關單位(教務處課教組、學務處服務學習組、總務處事務組、研發處就業暨校友聯絡組)。
4. 業務主辦單位:研發處就業暨校友聯絡組。
1. 課程部份:教學參觀時間,教師如果另外有其他課程,請依規定辦妥調課、補課,並於會辦課教組時附上臨時調課單,並且要公告全班同學知道。
2. 學生部份:
(1) 於原課程時段:未參與之同學必須請假(學務處生輔組→請假系統申請請假)
(2) 於調課後或延長參訪時間:如導致同學課程衝堂,請敬會相關教師並取得同意,同學可以自己衡量參加校外 參觀或留於原時段上課。
3. 因校外參訪導致衝堂情形,請儘可能避免,以免影響同學上課學習之進度及權益。
1. 可以多多利用寒暑假或課餘時間辦理校外教學參觀,儘量避免學生課程衝堂。
2. 老師安排之校外教學參觀,請清楚明列於教學進度表中。另外,是否應提系(所)務會議審通過,目前則由各系所自行訂定。
3. 若利用正課時間進行校外教學參觀,視同正式上課,授課教師必須親自帶隊,而且應規劃可讓學生及時回學校上課之地點、時程,老師並必須嚴格執行點名。
● 關於鐘點
每學年,教授:16,副教授、助理教授:18,講師:20;教學型教授:28,教學型副 教授、教學型助理教授:30,教學型講師:32。但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依規定每學期得酌減2 至4 鐘點。專案教師請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專案教師管理要點」及「本校授課鐘點計算要點」規定。
專任 (案 )教師超支鐘點核計方式如下:
1. 每學年基本應授時數之計算為下列E+D>C:
(1) 應授時數 C =基本授課時數-行政抵減時數
(2) 實際授課時數 E =講授 專題、實習+大班、英語
(3) 抵減時數 D =指導研究生抵算鐘點+研究計畫專簽抵減
2. 每學年超支鐘點=實際授課時數E-應授時數C(正值≦學年上限4)
3. 教師鐘點查詢網頁:單一入口網 ∕ 教務資訊系統 ∕ 教學 ∕ 教師授課時數鐘點查詢
兼任教師授課鐘點核計方式如下
1. 兼課鐘點時數=各科目實際授課總時數+實務專題時數+大班或英語加計之鐘點數
2. 實支鐘點時數=兼課鐘點時數(每學期至少授2至6鐘點,如有專簽不得超過8鐘點)
1. 每學年最高核給4 鐘點,於第二學期核發。
2. 各專任(案)教師得因開設實作(含實習、實驗)、英語授課、校務推動專簽課程,每學年得再加發超支2鐘點。其中實作課程之鐘點為學分組合(講授–實作–學分)中「實作」之鐘點數,但需扣除「實務專題」及「產業實務實習」課程。
3. 專任(案)教師只有單一學期授課者,鐘點只計該學期,且超支鐘點最高核計2 鐘點,但如符合「加發超支鐘點」相關規定者,則超支鐘點最高核計3鐘點。
1. 指導一個已提報論文並載入系統者之碩士或博士生每學期得抵算0.5鐘點,二位教師指導者,主指導得抵算0.3鐘點;共同指導得抵算0.2鐘點。
2. 教師主持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獲得科技部傑出研究獎、執行國家型重大研究計畫、主持一般型產學合作計畫(計畫總金額超過壹佰萬元整),經專簽核准其授課時數得以抵算,每計畫案於計畫執行之當學年得抵1鐘點(兩人以上共同主持者,依相對貢獻分配比例分配之),但不計入超支鐘,毎學期至多抵算4鐘點。每計劃案(獎項)已申請一次為限(科技部多年期計畫按期數抵免),若已計入研發處相關產學獎勵則不得重複抵算。
專任 (案 )教師超鐘點費核算方式,以學年授課時數合拼計算,每學年於第二學期加退選截止後一次核算;兼任教師鐘點費,按學期計每學期核給 18 週。另加退選後開課不成之專任 (案 )教師超鐘點費及兼任教師鐘點費,均核發至實際上課結束之鐘點。
在職專班鐘點費每鐘點最高得支給2000 元(教授2000 元、副教授1900元、助理教授1800元),其授課時數不計入學期基本授課時數及超鐘點授課時數,惟每位教師每學期以不超過6 個鐘點為原則;非在本校「新竹以南」上課時,鐘點費得酌多增加每小時500 元為上限,「新竹以北」上課時,鐘點費得酌多增加每小時1000 元為上限。  
● 關於教學傑出及優良教師票選
冀希雲科大的師長及學生百尺竿頭,為鼓勵與肯定老師在教學上的努力 、 貢獻,讓同學們將課堂上的獲益用選票表達對傑出及優良教師的支持與感謝。獲教學傑出獎教師均頒授獎牌乙幀及獎金十萬元整;獲教學優良獎教師均頒授獎牌乙幀及獎金貳萬元整。
凡在本校任教滿二年以上專任教師,遴選前兩學年平均授課時數符合本校授課鐘點計算要點規定者,均得為「教學傑出教師」、「教學優良教師」遴選之候選人。
每年 6 月至 7 月進行票選活動。在校生需先完成票選才能進行下學期課程預選;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前亦應完成票選。
教務處及資訊中心提供網路作業平台,供學生線上投票登入路徑為 單一入口網 ∕ 教務資訊系統  ∕ 問卷及投票 ∕ 教學傑出及優良教師票選。當學年曾修過 3 位以上含專任教師課程之在校生皆有投票資格。
每個同學手中握有的票數乃依 據其票選當學年之授課專任教師人數 1/3 計算(低於 3 位教師者不用投票 ,授課教師 為 “各教師”亦不需圈選 ),登入系統時會告知您手中有多少選票,您可以圈選等於或小於的人數,若可投票數高於候選 人數,則取較小數值,例如甲生全學年合計上 5 位專任老師的課,可投 2 票,但其中有 4 位是四年內已獲傑出教師,那就只剩一位候選人,故只可投 1 票。本票選分二階段,第一階段先投優良教師,第二階段再從所選的優良教師中再圈選一名傑出教師。
● 綜合業務(招生)類
本校二年制未招收轉學生,四年制招收轉學生簡章約於每年五、 六月公告,相關消息請至 學校首頁 /招生資訊/ 招生系統/ 大學部招生專區/ 四年制轉學考 網頁瀏覽。
本校已於 96 學年度停招二年制在職專班, 106 學年度起招收四年制進修學制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及 109 學年度起招收四年制進修學制「產業科技學士學位學程」 。
本校各項自辦招生考試已不再印製紙本簡章,簡章免費提供考生自行上網瀏覽與下載列印。查詢路徑:學校首頁 /招生資訊 / 招生系統 / 選擇要查詢之學制及入學管道簡章下載 。
可至本校圖書資訊處(https://www.lib.yuntech.edu.tw/wSite/mp?mp=1)網頁查詢歷年考古題或至學校首頁 ∕ 招生資訊 ∕ 考古題區,都可供下載。
可至本校招生資訊系統,有本校單獨招生之歷年報考人數可供查詢。查詢路徑:學校首頁 ∕ 招生資訊 ∕ 招生系統 ∕ 歷年報考人數,或連結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QueryInfo/qCounts.aspx?。
可至本校首頁招生資訊選單查詢大學部各招生管道之歷年錄取標準。查詢路徑:學校首頁 ∕ 招生系統 ∕ 歷年錄取標準,或連結http://aax.yuntech.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897&Itemid=679。
請參考本校交通資訊,查詢路徑:學校首頁 ∕ 關於雲科 ∕ 交通資訊,或連結:https://www.yuntech.edu.tw/index.php/2019-04-02-07-04-39/2/2019-04-02-07-27-53。
另,本校另有校車往返斗六火車站,校車時刻表查詢路徑:學校首頁 ∕ 關於雲科 ∕ 校車時刻,或連結:http://ags.yuntech.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123&Itemi
d=729。
有關旅館相關資訊,可參考雲林縣政府文化處網頁:https://tour.yunlin.gov.tw/tw/index.asp?au_id=69&sub_id=108&tag-2=8&tagid=40,41。
本校四技日間部皆為聯合招生,僅四技進修學制為單獨招生。
四技多元入學管道入學之學生可以參與校內轉系,本校轉系規定請參考教務處教務章則之「學生轉系申請要點」。
本校於正取生或備取生未報到後,經清查確定有缺額後,會依據簡章規定通知備取生。通知方式:招生系統最新訊息公告、簡訊及電子郵件(因時間緊迫,可能改為電
話通知)。本校招生系統可即時查詢網路報到情形,建議可先上網查詢,除可了解正、備取生報到情形,也可以知道還有幾個就可以備取到自己。
本校網站可以查詢到即時的備取狀況,您可上校首頁 ∕ 招生資訊 ∕ 招生系統 ∕ 選擇要查詢之學制及入學管道(碩士班、博士班、大學部)∕報到作業∕網路報到情形查詢。
1. 研究所甄試簡章:約在9 月下旬公告(日期可能因招生委員會決議異動或調整),請至校首頁 ∕ 招生資訊 ∕ 招生系統 ∕ 碩士班或博士班招生專區查詢。
2. 碩士班入學招生考試(含在職專班)簡章:約在11 月下旬公告(日期可能因招生委員會決議異動或調整),請至本校首頁 ∕ 招生資訊 ∕ 招生系統 ∕ 碩士招生專區查詢。
3. 博士班入學招生考試簡章:約在3 月下旬公告(日期可能因招生委員會決議異動或調整),請至本校首頁 ∕ 招生資訊 ∕ 招生系統 ∕ 博士招生專區查詢。
本校未強制規定新生一定要住宿,請依據個人需求進行申請,惟本校有預留床位數給大一新生(以前三年宿舍申請人數平均數計),但由於宿舍各房型有限,若新生申請人數大於可供分配數,將採電腦抽籤決定住宿資格。關於宿舍申請,請至學校首頁 ∕ 行政單位 ∕ 學務處 ∕ 生活輔導組 ∕ 服務項目 ∕ 學校宿舍住宿∕大學部新生住宿申請注意事項查詢,網址http://asx.yuntech.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521&Itemid=547,或洽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宿舍服務中心(05-5342601 轉3795)為您解答。
● 教師著作目錄
教師可利用本系統將著作目錄滙出 word 檔,上傳科技部或作進一步的編緝使 用;亦可至個人著作目錄網頁,截取網址作必要之連結。 教師著作目錄管理系統 路徑:本校首頁 ∕ 單一入口服務網 ∕ 教務資訊系統 ∕ 教師著作目錄管理系統 。
可以的。登入後於「著作查詢與匯出」選項,點選「教師著作目錄查詢與匯出」,按進階查詢點選學院、系所再按執行即可將全系教師所有著作目錄匯出。
可以的。在登入後於「著作統計」中,在「年度各系所著作數量統計查詢」輸入年度即可下載詳細數據,比較各系所平均著作數量。
● 高中職蒞本校參訪
請先來電 05-5524042 或 05-5342601 轉 2242 陳小姐接洽, 請告知參訪日期、參訪人數及欲參訪之院系。經協調校內各相關單位確定能接待後,即聯繫欲參訪之高中職發公文至本校,並依各校需求安排參訪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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